业务类型:授权保管机构(或称托管人)是指依据《银行法》获得许可的银行,或经资本市场管理局(CMA)批准的金融机构,其职责是代为保管以本地、东非或外国投资者名义登记的资金、证券、金融工具或资产所有权凭证,或代为管理投资组合。所有管理全权委托资金的投资顾问及基金管理人,均须为基金资产指定托管人。
执照要求:必须根据《银行法》取得银行经营执照,或作为金融机构或获授权存款机构运营;除离岸投资(可聘请海外次级托管人)外,不得委托代理人履行其职能;必须依据与投资顾问或基金经理签订的书面服务协议提供托管服务。
政府费用:金融机构申请成为托管机构的费用约为80,000至100,000肯尼亚先令(已根据《银行法》获得许可的银行可能支付较低费用)。年度续期费用约为50,000至70,000肯尼亚先令。
时间线:对于已建立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审批流程通常需要45至60天,因为它们已满足多项监管要求。
限制:托管人不得将职能委托他人(离岸投资除外),必须建立健全的资产安全保管体系,实施规范的对账与报告流程,确保客户资产隔离保管,并遵守服务水平协议。
处罚:违规行为可能导致丧失担任托管人的资格、面临财务处罚、投资者索赔,以及因严重过失或欺诈行为损害客户资产而受到起诉。
执行:CMA负责监督托管业务运营,审查服务协议,对资产托管系统进行审计,并确保客户资产得到妥善隔离与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