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罗琳·万布伊·恩迪兰古诉国家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约瑟夫·坎尼高等法院民事诉讼案E149号(2020年)(2024年裁决)
在《数据保护法》(DPA)生效前,已向高等法院提交的涉及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的案件,是否应移交数据保护专员办公室处理?
被告方提出初步异议(PO),指控原告(我方客户)提起诉讼时完全无视《公平行政行为法》及《数据保护法》第64条规定,因此本案应予驳回,因原告未履行 exhaustion 原则所要求的程序 。
尊敬的法庭基于原告方陈述,驳回了被告的辩护理由,因原告提起诉讼时,数据保护法案尚未正式实施。 该《数据保护法》于2019年11月25日获得批准,2021年1月14日正式生效;因此,原告当时并无机制可就被告的违约行为寻求补救措施。据此,被告的抗辩理由被驳回,并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诉讼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