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类型基金管理公司是管理集体投资计划(如单位信托和共同基金)、注册风险投资公司及养老基金的实体。它们汇集投资者资金,代表单位持有人或股东进行多元化投资组合管理。
许可要求:须以公司形式注册成立,提交详细商业计划书,实缴股本不低于1000万肯尼亚先令,股东资金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低于1000万肯尼亚先令,确保最低实缴股本保持完整且不得预支给董事或关联方,维持不低于规定最低股东资金20%的营运资金, 对董事/关联方的无担保贷款不得超过规定股东资金的10%,确保银行透支额不超过实收资本的20%,且管理的投资组合总价值不得超过1000万肯尼亚先令。
政府费用:申请费约为15万肯尼亚先令,年度续费约为10万肯尼亚先令。
时间线审批流程通常需60至90天,期间将对投资策略、治理架构及基金管理法规合规性进行审查。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为其管理的基金指定托管人和受托人,遵守投资限制和分散投资要求,定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本市场管理局提交报告,建立健全的治理和风险管理框架,并确保费用结构的透明度。
处罚: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暂停管理基金、吊销执照、投资者索赔、最高500万肯尼亚先令的罚款、公开谴责,以及因欺诈或管理不善而被起诉。
执行: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定期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计,审查投资组合是否符合监管规定,监督业绩表现及费用披露情况,并确保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得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