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6日,内罗毕小额索赔法院就2023年SCCCOMM第E3455号案件"Protection Masters诉Trident保险有限公司"作出判决,本案中Ong'anya Ombo律师事务所代表被告方。 法院采纳我方法律主张:发票须符合当事人间交易或合同的约定条款,任何超出条款范围的发票内容均构成变更合同条款的尝试。
原告提交诉状,要求被告支付330,000.00肯尼亚先令,此为双方就原告向被告提供服务所约定580,000.00肯尼亚先令款项的未结余额。被告已支付250,000.00肯尼亚先令,尚余330,000.00肯尼亚先令未结清。 当被申请人未能结清余额时,申请人开具发票要求支付上述款项,并按欠款金额计收10%的月财务费用。被申请人提交答辩状承认330,000.00肯尼亚先令的主债务,但否认利息主张,因利息并非双方合同约定内容。
法院强调以下几点:
利息的产生必须经双方合同约定。本案中,当事人并未就10%的财务费用达成一致,且违约后果亦未曾讨论。 该利息条款系原告在交易条件确定且定金支付后单方面添加于发票中,此举构成了对协议条款的变更。因此,要使变更生效,必须满足双方达成一致(ad idem)且协议具有对价支持。
法院进一步指出,出具载有新条款的发票即构成新的要约。该要约要生效,必须达成合意——这是形成可强制执行的合同不可或缺的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