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昂加尼亚·翁博律师事务所,在2019年米利马尼反腐败案件第3号——共和国诉摩西·卡赛因·莱诺尔库拉尔及另外十人案中,成功代理第十被告人,并于2023年7月13日通过裁决使其获得无罪释放。
第十被告及其他被告被控犯有《2003年反腐败与经济犯罪法》规定的各类腐败罪行,以及《2010年肯尼亚宪法》第75(1)条与第179(4)条、《领导力与廉洁法》第16条,以及现已废止的《2005年公共采购与处置法》(PPDA)第33条所规定的罪行。 (现已废止)
据检方指控,第十名被告时任桑布鲁县政府采购主管,其与他人共谋实施腐败犯罪,导致向第一被告莫西斯·卡赛恩·莱诺库拉尔名下的奥瑞克斯加油站非法支付84,695,996.55肯尼亚先令 (摩西·卡赛恩·莱诺库拉尔)经营的奥瑞克斯加油站,用于向桑布鲁县政府供应燃油,此举违反了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成功论证第十被告的共谋罪名始终缺乏实质依据,且在所谓共谋行为发生时,其并未受雇于桑布鲁县政府,系被不公正地牵连入案。其次,支付款项行为不能构成滥用职权,且无证据表明第十被告参与了导致利益冲突的非法付款。
尊敬的法庭指出,第十被告人无需应诉,对其指控存在不可弥补的缺陷,因检察官未能对其建立初步证据,且法律责任在于检方必须证明其指控事实确凿无疑。
检方未能证明第十被告与其他被告存在共谋,即双方达成一致意图实施非法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