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类型:根据信托契约,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受托人负责为全体单位持有人利益安全保管信托资产。他们监督信托管理人的活动,确保其符合信托契约及监管要求。
许可要求:必须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公司章程大纲及细则、商业计划书、截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未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过去两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若实体成立未满六个月,则需提供期初资产负债表及审计师对股本的认证)。
政府费用:申请费约为10万至12万肯尼亚先令,年度续费约为7万至9万肯尼亚先令。
时间线:审批流程通常需60至75天,具体取决于受托人资质评估及其监督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运营的能力。
限制: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受托人必须确保遵守信托契约和法规,监督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的活动,为单位持有人保障资产安全,提供独立监督,并向资本市场管理局报告任何违规行为。
处罚:违规行为可能导致丧失担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受托人的资格、面临财务处罚、遭受投资者索赔,以及因疏忽或违反受托责任而受到起诉。
执行:加拿大抵押贷款机构(CMA)负责监督受托人活动,审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的合规报告,开展审计工作,并确保受托人履行其监督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