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类型:证券经纪商代表客户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并收取经纪佣金。证券交易商则以自营者身份(代表自身)从事证券的买卖、交易、承销或零售业务。
执照要求——股票经纪商:须以公司形式注册成立,提交详细商业计划书,实收股本至少5000万肯尼亚先令,向证券交易所或中央存管机构存入150万肯尼亚先令(或监管机构规定的更高金额)担保金, 股东资金须始终不低于5000万肯尼亚先令,确保最低实缴股本不受侵蚀且不得预支给董事或关联方,维持不低于规定最低股东资金20%的营运资金,对董事/关联方的无担保预付款不得超过规定股东资金的10%,并确保银行透支与实缴资本之比不超过20%。
牌照要求——股票交易商:须为注册公司,提交详细商业计划书及近期未经审计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缴纳150万肯尼亚先令保证金,实收股本不低于2000万肯尼亚先令,预留不低于2000万肯尼亚先令的投资资本(以现金或上市证券组合形式持有,若由证券经纪人通过子公司推荐则降至500万肯尼亚先令), 维持营运资金不低于规定最低股东权益的20%,借款(银行透支除外)不得超过股东权益或上市证券市值(以较高者为准)的40%,且银行透支不得超过实缴资本的20%。
政府费用:股票经纪人申请费约为10万肯尼亚先令,年度续费为5万肯尼亚先令。股票交易商申请费约为8万肯尼亚先令,年度续费为4万肯尼亚先令。
时间线:证券经纪商的审批通常需60天,交易商则需60至75天,具体取决于资本充足率核查及合规要求满足情况。
限制:证券经纪商和交易商均须维持资本充足率,遵守交易规则,将客户资产单独管理,实施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并定期向资本市场管理局提交报告。
处罚: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罚款、执照吊销、投资者赔偿基金就客户损失提出索赔、公开谴责,以及因欺诈或挪用资金面临刑事起诉。
执法: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定期开展检查、审查财务报表、监控交易活动,并执行强制性报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