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航(航空器事故与事件调查)条例》(以下简称"本条例")依据《民航法》第82条制定,为肯尼亚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航空器事故与事件调查,以及境外肯尼亚注册航空器事故调查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框架。 本摘要涵盖了基础原则、程序机制以及航空业所有利益相关方需重点关注的潜在问题领域。
该条例首先阐明重要定义,这些定义对条例的解释和适用至关重要。这一点尤为关键,特别是当特定事故或事件发生在肯尼亚境外,且涉事飞机为肯尼亚注册飞机时。随后条例规定了需遵循的调查程序,其核心在于事故与事件预防。为确保调查准确性,要求调查人员独立开展调查且不受干预。 为此,航空事故调查部门制定了相应手册,详细规定了调查人员应遵循的政策与程序。
另一项程序要素包括首席调查员的授权委托、界定首席调查员对事故和严重事件的调查义务(受特定例外情况限制),以及建立事件通报和报告规程。 该条例还涉及调查参与方的确定、国际调查合作机制、调查人员职权范围、调查实施方式、对幸存者及家属的援助措施以及飞行记录器的处置。这至关重要,因为它为确定航空事故和事件相关事实建立了结构化且具有法律可辩护性的流程,这对后续法律程序、责任认定及安全法规的执行具有关键意义。 最后,《条例》明确了收到事故通知后的应对程序及调查结束后的后续处理流程。
这些条款界定了规范调查工作的更广泛法律与行政框架。该条例要求根据条例开展的调查与可能启动的任何司法或其他调查之间必须协调一致,同时承认调查可能存在重叠,且需要程序上的协调。 本条例充分意识到利益冲突可能产生的风险,因此明确禁止任命存在任何利益冲突的个人担任调查员。此外,阻碍依据本条例开展的调查行为已被法律明确定义为犯罪,从而建立了额外的威慑机制,以防范对调查程序的干预。
该条例还规定了调查过程中涉及的信息和财产的处理方式。其中包含关于特定类别记录不予公开的具体条款,在透明原则与保护敏感信息必要性之间取得平衡——若敏感信息被披露,可能对国内及国际调查产生不利影响。受保护的记录通常包括证人陈述、与飞机运行相关的通信记录、私人医疗信息以及空中交通管制语音记录,但主管当局确定的例外情况除外。 此外,该条例还详细规定了飞机及其内容物、残骸在不再需要用于调查目的后的释放与处置程序,以及为调查提供的记录的归还与处置程序。最后,条例明确了违反其规定的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以确保在先前监管框架下采取的行动具有连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