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投资促进与便利化法案》(以下简称《法案》)旨在通过简化行政程序、提高透明度及减少官僚程序,为企业投资本国创造更便利的环境。
首先,该法案设立了肯尼亚投资公司(KIC)(以下简称"公司"),以取代2004年《投资促进法》设立的肯尼亚投资局。公司负责促进、协调和推动本地及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机会。公司总部设在肯尼亚首都,但可在肯尼亚境内其他地点设立办事处。
该法案提议对在肯尼亚进行直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实施强制性注册制度;投资者须在开展任何投资活动前向投资局完成注册。法案同时规定,所有有意在肯尼亚投资的本地及外国投资者均须向投资局申请投资证书,申请时需缴纳不可退还的申请费。 外国投资者若拟投资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当地投资者拟投资金额不低于500万肯尼亚先令或等值本币,即可获颁投资证书。
本投资证书应载明拟议投资所需且持证人依法有权获得的许可。此外,投资证书持有人根据《2011年肯尼亚公民身份移民法》有权获得入境许可:管理或技术人员可获三份D类许可;所有者、股东或合伙人可获三份G类许可。 为促进和便利肯尼亚投资,该法案提议由公司设立集中服务机构,为投资者提供政府服务及监管要求。该集中机构可整合政府监管与服务机构,包括:企业注册、税务海关管理要求、税务登记与缴纳、移民事务等服务。 最后,该法案拟设立投资贸易与工业法庭,作为对公司决策提出复审申请的渠道。此项权利延伸至已申请或持有投资证书的个人。本质上,本法案旨在使肯尼亚立法适应新兴变化,在兼顾公众与国家利益的同时,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