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拟议的本地内容法案借鉴了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本地内容立法模式。这类立法通常旨在促使采掘业(本案中指石油、天然气及采矿业)的投资者制定计划,确保当地社区能通过就业机会、价值增值、技术转让及知识转移等途径获得切实利益。
法案目标与指导原则
该法案旨在通过优先保障本土参与来推动肯尼亚采掘业发展。其强制要求使用本土劳动力、服务及物资,以增强当地所有权,从而为本土公民创造就业机会。 该法案同时应对肯尼亚本土内容监管面临的挑战,包括能力限制与法律框架缺失等问题。其内容与肯尼亚宪法第10条规定的国家价值观及治理原则、第62条确立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原则、以及第69条阐述的自然资源收益公平分配原则相契合。
能力建设
法案第25至29条所述的就业与技能发展计划,旨在要求运营商制定并实施采掘业本地能力建设战略。运营商须通过技术服务合同、合资企业及技术转让策略,提升当地技能与知识水平。
实施该计划的方式包括:着力培训缺乏专业技能的本地人员,制定培训执行程序,并开发工业与技术教育项目。应最大限度减少外籍人员参与,优先考虑雇用具备必要专业技能的本地人员,禁止歧视性做法。 对于非本地人员担任的职位,须提交继任计划,确保由本地人员接替并遵守当地劳动法规。这些规定旨在促进当地能力建设,减少采掘业对外方专业人才的依赖。
该法案还规定了公平的招标流程,优先向本地企业发放许可证和合同,并鼓励本地企业与外国企业建立合资企业。本地商品和服务将获得更多优惠,并设定本地采购的最低门槛。根据法案要求,必须达到最低本地内容投入标准。同时提供本地股权持有指南及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培训和能力建设。 此外,将设立由运营商出资的本土内容培训与发展基金。这些措施旨在为当地经济和劳动力创造最大效益。
许可证与许可
为获取许可证和/或许可,经营者须提交涵盖采购、本地雇佣及劳动力发展的详细本土化内容计划。同时必须遵守由主管内阁秘书在与拟设立的本土化发展委员会协商后制定的最低本土化要求。该委员会应在六十日内通过公众参与机制审议这些计划,并及时通报审议结果。
合规机制
将制定相关法规以确保遵守最低标准、培训要求及报告规程,并可能授予县执行委员会成员管辖权。这些规定旨在共同促进采掘业的透明度、问责制及本地内容法规的遵守。
该法案第六部分涵盖了对有效实施、监督和执行采掘业本土化内容法案至关重要的杂项条款。运营商必须向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详细说明其活动、预算和采购项目。为追踪本土化内容支出,建立了监督和报告机制,要求运营商保留可接受审计的记录。委员会负责监督合规情况,向内阁秘书提交报告,并就本土化内容的采用提出策略建议。 将制定公众参与指南,委员会将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利益相关方参与。
罪行
该法案还明确规定了各类违规行为及其处罚措施。任何在法案相关文件中提交虚假陈述的个人,可能面临最高200万先令的罚款或最长三年监禁,或两者并罚。此外,肯尼亚公民若与外国实体勾结,通过伪装成本土肯尼亚公司来满足本土化要求,可能被处以最高300万先令的罚款或最长五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同样,与肯尼亚公民串通欺骗委员会的行为亦构成违法,将面临同等处罚。运营商或关联实体若未遵守本土化要求、未提交必要计划或报告,可能被处以该活动收益5%的罚款(上限为200万先令),或面临合同取消。
对于未明确规定处罚的违法行为,个人可处以最高八百万先令的罚款、最长十二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若违法行为由法人团体或协会实施,参与管理的人员将被视为责任主体,除非能证明其无过失——这正是该法案的缺陷所在,因其自动揭开公司面纱,无视法人团体作为独立于管理层实体存在的法律事实。 内阁秘书有权撤销或暂停被定罪经营者的执照。
结论
总体而言,该法案是肯尼亚在解决当地社区就业短缺问题、确保社区从宪法规定的自然资源中获益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简言之,该法案旨在促进当地社区参与采掘业并分享收益,从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增强社区能力。

